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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特区晚报》记者李德鹏抄袭本人《巴浪鱼的滋味》一文

阮步兵
阮步兵 达人
2012-01-22 14:393.9万 阅读 | 评论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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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特区晚报》记者李德鹏1月14日发表的《巴浪鱼 潮汕人的美味》 http://www.step.com.cn/html/2012-01/14/content_284464.htm#一文1820字中有近400字抄袭我的拙作 《巴浪鱼的滋味》 http://www.st001.com/forum/read.asp?id=1099&no=13647292今天除夕先给李记者拜个年,并请李记者在元宵节前登报致歉,否则本人将换种方式问候家人及贵报。

另本人文章纯粹个人兴趣与大家分享,商业用稿请先征求本人同意,其它网站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巴浪鱼 潮汕人的美味汕头特区晚报数字报_汕头经济特区报社大华网.png

特区晚报.jpg

阮步兵 阮步兵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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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chan
Oscarchan
41楼

有意抄袭就不用说了,想引用却因为技术性原因(比如没有注明出处等)而抄袭的是无意抄袭。但是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一样是抄袭。做错了事,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要道歉并承担责任。

我觉得公开道歉的要求不过分。 因为特区晚报是公开出版物, 抄袭者不仅应该向原作者道歉,还应该向读者道歉。因为把不属于所署之名的报道置于所署之名之下、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行为,是欺骗读者的行为。


Oscarchan
Oscarchan
42楼

引用:原贴由 @苏大叔耶 于 2012-1-27 22:05:00 发表

另外,阮步兵的声明“另本人文章纯粹个人兴趣与大家分享,商业用稿请先征求本人同意,其它网站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也明显看出他对法律似懂非懂。首先,李德鹏写的根本不是什么商业用稿,而是纯公益性的新闻稿件;其次,所谓的“转载请注明出处”一说,他可能弄糊涂了,根本就不值得哪家媒体去转载他的。
  最后,我想问下阮步兵,你划的这些红线中,本来就是很普通的汉字,你也是抄袭别人的吧。还有,我专门去拜读了阮步兵的那篇“被抄袭”的文章,其中错漏百出,尤其是这句“吃巴浪鱼的人并不多,大概只有讲闽南语系的人(闽南、潮汕、台湾、海南等地)才吃。”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纵观世界各种语言群,根本就没有“闽南语系”,有的就是“汉藏语系”,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印度、尼泊尔、不丹、孟加拉等亚洲各地使用的就是汉藏语系,而我国是使用汉藏语系语言的人口最多,语种也最多的国家。下分官话、吴、闽、粤、客家、赣、湘等7大方言。所以,阮步兵根本就把“闽方言”误解为“闽南语系”了。此外,我也想说说这个被冠以“抄袭”称号的李德鹏,你应该不是潮汕人吧,否则的话,怎么会连“以为秋刀鱼就是巴浪鱼”这句话也给引用出来,要知道,除了极个别个别的潮汕人会把秋刀鱼跟巴浪鱼混淆之外,绝大部分都分得很清楚的。
  好了,在这里我想对阮步兵说一句,其实你的目的达到了--哗众取宠。

  "李德鹏写的根本不是什么商业用稿,而是纯公益性的新闻稿件"

太久没有回汕头了。特区晚报现在一份多少钱?还是免费了?

苏大叔耶
苏大叔耶
43楼

睿资小智言之有理。而且我也发现,只要是中立人士,大都持您这种的观点。从这件事来看,李德鹏的确是把阮步兵原文中的一些文字引用作为自己文章的一个小部分,他没有注明出处,也的确是疏忽,而且也是习惯性动作。一个比较浅显的道理,我们写文章通常都必须查阅一些资料或者访问一些有识之士,但由于文章篇幅等种种客观原因,很难说每一个出处都注明,就如我之前举过的例子,你的文章中如果出现过一句“飞流直下三千尺”,难得你非要注明是李白写的诗吗?又或者我们平常有时候会用到的“你太有才了”,难得也要注明是宋丹丹说的或者是为宋丹丹写这出小品的作者说的吗?所以,就算李德鹏引用了一些文字,但我们从整篇文章来看,引用的只是小部分,大部分还是他自己原创的。而阮步兵发现之后,如果他是“睿资小智”的话,我想顶多就是请李德鹏解释一下,或者提醒他一下,你的文章引用到我的,等等。但他却是怀着某种奇怪的目的,公然发难,而且还冠之以“抄袭”之名,而抄袭跟引用是有相当大的区别的。随便地跟人套上“抄袭”罪名,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再深一层讲,其实也就是诽谤。但李德鹏对此表现非常大度,发私信向他道歉,还表示要当面道歉。你们判断一下,对于自己一个无心之过,而对方涉嫌诽谤自己的时候,他却能够做到这点,这已经不仅体现出他为人的宽厚、大度,而且简直就是以德报怨了(真对得起他名字中有个“德”字)。好啦,既然如此,如果阮步兵有点人性的话,他大可以宽容一笑,彼此交交朋友也不失一件好事,这叫做不打不相识嘛。但阮步兵的回复可就嚣张得很,他这样说:“当面道歉就没必要了,既然文章是在贵报公开发表的,那就在贵报公开道歉,我看到的话自然会删除网络上所有的声讨帖子,否则还会继续发。大家都是玩文字的,这个是原则,所以我会坚持。”你觉得,他这样说是何动机。我就认为他是在哗众取宠。本来按照“小智”先生的说法,没有太多人去关心这种P事的。但我冲着他这股嚣张气焰,就非要出来了。由于我之前没上到这里发表什么文章,所以就临时叫人帮我注册一个,有人指责我说“有种用自己的ID”,这么说我还真弄不清楚我是有种还是没种了,因为到目前为止我就只有这个新注册的名,而且还是专门为此事而注册的。对于一些专业网友来说,你们说的我实在有一些不懂,例如“马甲”我就是问了其他人才知道的。
好啦,回归原题。既然阮步兵不依不饶的,而且话语中不仅太看得起自己,还使用了威胁性语言,还自称自己是“玩文字的”,我当时就在想,天天在写文章的人都不敢自称是“玩文字的”,而阮步兵顶多也就是个文字爱好者或者文学青年,居然大言不惭地称自己为“玩文字的”,那就陪你玩到底。作为一个文人,他起码得有一定的肚量。简单打个比方,如果我们在走路时不小心踩了别人一脚,被踩的人要求你道歉或者赔偿的,本身是正当行为。但如果踩了一脚其实是无关痛痒,而踩人者知道后马上回过头来道歉了,你还非要大吼大叫要人公开道歉或者赔偿吗!如果我是李德鹏,我肯定先到寄份律师函给阮步兵的。
小智说的这句“本人曾为某届人大写的提案,后来被都市报大篇引用,只觉得是为抒发民意,事情引起重视得到解决目的就达到了,难道还要跟都市报一争长短说你这文是抄我的?”我最欣赏这样的心态,这是真正有公德心之人,而且也说明一个人的素质。试想,一个身缠万贯的富翁,有多少个会去计较今天去市场买了一斤菜比别人贵了几毛钱。
还有,阮步兵的朋友问特区晚报一份多少钱,我觉得,这样问没有水平,主要看的不是报纸多少钱,而是他写文章的目的。希望你懂的。

ST快乐风
ST快乐风
44楼

苏大叔的口才好好啊,说到最后楼主要给李记者道歉才对了

 

天灰
天灰
45楼

苏大叔耶在14楼出现就咄咄逼人,也难怪楼主会生气争辩。后面越说越不靠谱了吧。15楼说李记者应该不是汕头人吧。后面36楼又成了李记者的朋友。还说因为看到楼主找了几个托很气愤,睁开你的钛合金狗眼看清楚,在14楼上面都是谁,哪个是托?老百?草丝刀?半夜敲门或是全都是托。

yi片瓦
yi片瓦
46楼
见过无耻的,没见过如此无耻的
苏大叔耶
苏大叔耶
47楼

天灰,敬告你一下,话怎么说都可以,可骂人就不好了,素质太低了。

mick
mick
48楼
哈哈。。来看早晚有人恼羞成怒。笑。。。。
mick
mick
49楼

@NF~[V60G@N)21[YX]~WGD8.jpg现在回复还有奖励的啊。要继续顶上十大了

mick
mick
50楼
45L那(钛合金狗眼)比喻太经典了。佩服佩服
苏大叔耶
苏大叔耶
51楼
哇,看不清是男的还是女的
轻晨暮雨
轻晨暮雨
52楼

我说几句公道话吧:刚开始看到楼主的贴,觉得确实有点夸大了,这个李记者所摘取的文字多是说明文字,并没有楼主说的那么严重,还要登报道歉之类的就夸张了。但也觉得情有可原,毕竟是楼主绞尽脑汁写出来的东西被摘取了。

后来看了苏大叔耶的回复后,言辞之间咄咄逼人,措词犀利,逻辑思维又很强,很明显就是记者身份--也就是李记者的同僚吧,一定要跟楼主过不去,我觉得似乎没必要生这么大的气吧,毕竟李记者不对在先啊。

再接着楼主又说李记者早就私信道过歉了,而楼主居然采取作出那样的回复,那就觉得起码是有失风度了。不过,楼主是不是有给出那样的回复,这倒是个问题。

其实想通了,便是小事一桩,无须大家如此动气的,万事以和为贵,罢了吧!

 

苏大叔耶
苏大叔耶
53楼
理屈词穷之下自己不敢出来,反倒叫一些人出来效仿那泼妇骂街。唉,真的是什么样的人结交什么样的朋友啊!
Oscarchan
Oscarchan
54楼

引用:原贴由 @苏大叔耶 于 2012-1-29 18:20:00 发表

睿资小智言之有理。而且我也发现,只要是中立人士,大都持您这种的观点。从这件事来看,李德鹏的确是把阮步兵原文中的一些文字引用作为自己文章的一个小部分,他没有注明出处,也的确是疏忽,而且也是习惯性动作。一个比较浅显的道理,我们写文章通常都必须查阅一些资料或者访问一些有识之士,但由于文章篇幅等种种客观原因,很难说每一个出处都注明,就如我之前举过的例子,你的文章中如果出现过一句“飞流直下三千尺”,难得你非要注明是李白写的诗吗?又或者我们平常有时候会用到的“你太有才了”,难得也要注明是宋丹丹说的或者是为宋丹丹写这出小品的作者说的吗?所以,就算李德鹏引用了一些文字,但我们从整篇文章来看,引用的只是小部分,大部分还是他自己原创的。而阮步兵发现之后,如果他是“睿资小智”的话,我想顶多就是请李德鹏解释一下,或者提醒他一下,你的文章引用到我的,等等。但他却是怀着某种奇怪的目的,公然发难,而且还冠之以“抄袭”之名,而抄袭跟引用是有相当大的区别的。随便地跟人套上“抄袭”罪名,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再深一层讲,其实也就是诽谤。但李德鹏对此表现非常大度,发私信向他道歉,还表示要当面道歉。你们判断一下,对于自己一个无心之过,而对方涉嫌诽谤自己的时候,他却能够做到这点,这已经不仅体现出他为人的宽厚、大度,而且简直就是以德报怨了(真对得起他名字中有个“德”字)。好啦,既然如此,如果阮步兵有点人性的话,他大可以宽容一笑,彼此交交朋友也不失一件好事,这叫做不打不相识嘛。但阮步兵的回复可就嚣张得很,他这样说:“当面道歉就没必要了,既然文章是在贵报公开发表的,那就在贵报公开道歉,我看到的话自然会删除网络上所有的声讨帖子,否则还会继续发。大家都是玩文字的,这个是原则,所以我会坚持。”你觉得,他这样说是何动机。我就认为他是在哗众取宠。本来按照“小智”先生的说法,没有太多人去关心这种P事的。但我冲着他这股嚣张气焰,就非要出来了。由于我之前没上到这里发表什么文章,所以就临时叫人帮我注册一个,有人指责我说“有种用自己的ID”,这么说我还真弄不清楚我是有种还是没种了,因为到目前为止我就只有这个新注册的名,而且还是专门为此事而注册的。对于一些专业网友来说,你们说的我实在有一些不懂,例如“马甲”我就是问了其他人才知道的。
好啦,回归原题。既然阮步兵不依不饶的,而且话语中不仅太看得起自己,还使用了威胁性语言,还自称自己是“玩文字的”,我当时就在想,天天在写文章的人都不敢自称是“玩文字的”,而阮步兵顶多也就是个文字爱好者或者文学青年,居然大言不惭地称自己为“玩文字的”,那就陪你玩到底。作为一个文人,他起码得有一定的肚量。简单打个比方,如果我们在走路时不小心踩了别人一脚,被踩的人要求你道歉或者赔偿的,本身是正当行为。但如果踩了一脚其实是无关痛痒,而踩人者知道后马上回过头来道歉了,你还非要大吼大叫要人公开道歉或者赔偿吗!如果我是李德鹏,我肯定先到寄份律师函给阮步兵的。
小智说的这句“本人曾为某届人大写的提案,后来被都市报大篇引用,只觉得是为抒发民意,事情引起重视得到解决目的就达到了,难道还要跟都市报一争长短说你这文是抄我的?”我最欣赏这样的心态,这是真正有公德心之人,而且也说明一个人的素质。试想,一个身缠万贯的富翁,有多少个会去计较今天去市场买了一斤菜比别人贵了几毛钱。
还有,阮步兵的朋友问特区晚报一份多少钱,我觉得,这样问没有水平,主要看的不是报纸多少钱,而是他写文章的目的。希望你懂的。

大叔, 

阮步兵的朋友" :这里的朋友我理解为 "四海之内皆朋友 "的朋友。

 "他写文章的目的 ":请问是什么目的?为了广大人民群众?记者无偿发稿?志愿者?

  "你的文章中如果出现过一句“飞流直下三千尺”,难得你非要注明是李白写的诗吗?又或者我们平常有时候会用到的“你太有才了”,难得也要注明是宋丹丹说的或者是为宋丹丹写这出小品的作者说的吗? ":你都知道是李白的了,你都知道那是丹丹的话了,大家也都知道了。如果原作者写巴浪鱼写到天下皆知,那引用后无注明出处也可以的。但起码也要加个双引号!

一萧烟雨任平生
一萧烟雨任平生
55楼

首先,这个ID不是谁谁谁的马甲;其次,我也是一个“玩文字”的人,当过几年的记者。虽然现在不再写稿了,但作为一个看客,还是想说一说自己的一点小看法。

第一、楼主的讨伐檄文,我才看了前面几句,就感觉没什么好感。这句“换种方式问候家人及贵报”让文化人读起来相当不舒服。“问候家人”通常都是电视电影里那些坏人恶棍骂人的方式,楼主作为一个文人,竟写出这样的字眼,再加上回复李记者信件中种种咄咄逼人的措辞,楼主的素质、修养内涵可略见一斑。当然,作品的一部分内容被引用了而没有注明出处,楼主生气也是情有可原,但既然李记者真心诚意地道歉了,又何苦咄咄逼人,何不得饶人处且饶人?

第二、抄袭,即侵犯作者的著作权。我只在大学时候选修过法律,楼主也自称自己是一个“法盲”,所以李记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抄袭,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犯作者的著作权,不是我说了算,也不是楼主说了算。在事件未定性的情况下,楼主在公众场合指责李记者抄袭,这种行为是否欠妥?当然我不懂,希望有法律界的网友为我解惑~~

第三、我想给李记者一点建议。文学作品和新闻报道不一样。李记者的文章,通篇读起来是新闻通讯,而楼主的文章则是文学作品。文学作品可以牵强附会华而不实侨情造做(当然,好的文学作品不会有这样的弊病),但新闻报道不可以,就李记者“参考”楼主的那段巴浪鱼情结,我觉得放在新闻报道中相当不妥。潮汕人的巴浪鱼情结,这是一个大的话题,最好去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查一下文献资料,或者请教那里的老师,李记者的这段文字,显得苍白没有说服力,应该是一个年轻记者。

第四、想给网友们善意的提醒。记者的新闻作品也有著作权的,大家别未经授权,就把记者的新闻稿件复制在各大论坛上,小心某天吃官司哈~~(当然,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发生,因为作为记者,更乐意看到自己关注的新闻事件为网友们所关注)

不再蓝的月亮
不再蓝的月亮
56楼

支持34楼的看法.

李记者有错在先,道歉了表示了就可以了.没必要上报纸公开道歉吧.得饶人处且饶人,有那个必要吗?真的在报纸上道歉了又如何?主要是他意识到错误就可以.否则不排除楼主想红自己的心态.

声明:我不认识李也不认识楼主.

第一名他爹
第一名他爹
57楼

引用:原贴由 @一萧烟雨任平生 于 2012-1-30 13:23:00 发表

首先,这个ID不是谁谁谁的马甲;其次,我也是一个“玩文字”的人,当过几年的记者。虽然现在不再写稿了,但作为一个看客,还是想说一说自己的一点小看法。

第一、楼主的讨伐檄文,我才看了前面几句,就感觉没什么好感。这句“换种方式问候家人及贵报”让文化人读起来相当不舒服。“问候家人”通常都是电视电影里那些坏人恶棍骂人的方式,楼主作为一个文人,竟写出这样的字眼,再加上回复李记者信件中种种咄咄逼人的措辞,楼主的素质、修养内涵可略见一斑。当然,作品的一部分内容被引用了而没有注明出处,楼主生气也是情有可原,但既然李记者真心诚意地道歉了,又何苦咄咄逼人,何不得饶人处且饶人?

第二、抄袭,即侵犯作者的著作权。我只在大学时候选修过法律,楼主也自称自己是一个“法盲”,所以李记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抄袭,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犯作者的著作权,不是我说了算,也不是楼主说了算。在事件未定性的情况下,楼主在公众场合指责李记者抄袭,这种行为是否欠妥?当然我不懂,希望有法律界的网友为我解惑~~

第三、我想给李记者一点建议。文学作品和新闻报道不一样。李记者的文章,通篇读起来是新闻通讯,而楼主的文章则是文学作品。文学作品可以牵强附会华而不实侨情造做(当然,好的文学作品不会有这样的弊病),但新闻报道不可以,就李记者“参考”楼主的那段巴浪鱼情结,我觉得放在新闻报道中相当不妥。潮汕人的巴浪鱼情结,这是一个大的话题,最好去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查一下文献资料,或者请教那里的老师,李记者的这段文字,显得苍白没有说服力,应该是一个年轻记者。

第四、想给网友们善意的提醒。记者的新闻作品也有著作权的,大家别未经授权,就把记者的新闻稿件复制在各大论坛上,小心某天吃官司哈~~(当然,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发生,因为作为记者,更乐意看到自己关注的新闻事件为网友们所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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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楼靠谱!版主什么的来给加点分哇!

907
907
58楼

本不想回覆。看了評論覺得馬甲實在猥瑣。如果不是李記者本人,那能在這比李記者本人還著急的跟樓主長篇大論的吵架,此馬甲一定是在居委上班。難得過年過節還這麼兢兢業業不容易啊。

如果是李記者本人註冊的馬甲~那註冊馬甲悄悄來吵架的作為完全符合剽竊的行徑,樓主就沒必要去為自己爭辯了。

順便一說,縱有抄襲,樓主在帖子里問候人家家人和報社確實也有不妥。

zwq802005
zwq802005
59楼

引用:原贴由 @一萧烟雨任平生 于 2012-1-30 13:23:00 发表

首先,这个ID不是谁谁谁的马甲;其次,我也是一个“玩文字”的人,当过几年的记者。虽然现在不再写稿了,但作为一个看客,还是想说一说自己的一点小看法。

第一、楼主的讨伐檄文,我才看了前面几句,就感觉没什么好感。这句“换种方式问候家人及贵报”让文化人读起来相当不舒服。“问候家人”通常都是电视电影里那些坏人恶棍骂人的方式,楼主作为一个文人,竟写出这样的字眼,再加上回复李记者信件中种种咄咄逼人的措辞,楼主的素质、修养内涵可略见一斑。当然,作品的一部分内容被引用了而没有注明出处,楼主生气也是情有可原,但既然李记者真心诚意地道歉了,又何苦咄咄逼人,何不得饶人处且饶人?

第二、抄袭,即侵犯作者的著作权。我只在大学时候选修过法律,楼主也自称自己是一个“法盲”,所以李记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抄袭,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犯作者的著作权,不是我说了算,也不是楼主说了算。在事件未定性的情况下,楼主在公众场合指责李记者抄袭,这种行为是否欠妥?当然我不懂,希望有法律界的网友为我解惑~~

第三、我想给李记者一点建议。文学作品和新闻报道不一样。李记者的文章,通篇读起来是新闻通讯,而楼主的文章则是文学作品。文学作品可以牵强附会华而不实侨情造做(当然,好的文学作品不会有这样的弊病),但新闻报道不可以,就李记者“参考”楼主的那段巴浪鱼情结,我觉得放在新闻报道中相当不妥。潮汕人的巴浪鱼情结,这是一个大的话题,最好去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查一下文献资料,或者请教那里的老师,李记者的这段文字,显得苍白没有说服力,应该是一个年轻记者。

第四、想给网友们善意的提醒。记者的新闻作品也有著作权的,大家别未经授权,就把记者的新闻稿件复制在各大论坛上,小心某天吃官司哈~~(当然,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发生,因为作为记者,更乐意看到自己关注的新闻事件为网友们所关注)

 

这个靠谱!!!

楼主不懂法玩文字自以为是真可笑!

我认为:一位正规的从业记者能够引用你那未经证实是正确是论点,并且通过正规的媒体服务广大读者是你莫大的荣幸!

zwq802005
zwq802005
60楼

我认为:一位正规的从业记者能够引用你那未经证实是否正确的所谓”论点“,并通过正规的媒体服务广大读者应该是你最大的荣幸!

你以为你能写个什么《巴浪鱼》就了不起吗?《巴浪鱼》里面的说法没有”引用“,全部是你”想“出来的吗?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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