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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特区晚报》记者李德鹏抄袭本人《巴浪鱼的滋味》一文

阮步兵
阮步兵 达人
2012-01-22 14:393.9万 阅读 | 评论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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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特区晚报》记者李德鹏1月14日发表的《巴浪鱼 潮汕人的美味》 http://www.step.com.cn/html/2012-01/14/content_284464.htm#一文1820字中有近400字抄袭我的拙作 《巴浪鱼的滋味》 http://www.st001.com/forum/read.asp?id=1099&no=13647292今天除夕先给李记者拜个年,并请李记者在元宵节前登报致歉,否则本人将换种方式问候家人及贵报。

另本人文章纯粹个人兴趣与大家分享,商业用稿请先征求本人同意,其它网站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巴浪鱼 潮汕人的美味汕头特区晚报数字报_汕头经济特区报社大华网.png

特区晚报.jpg

阮步兵 阮步兵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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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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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看来这位先生的工作也和我一样,都是赚夜场的,哈哈哈。那就难怪了,文化水平和我一样低。有以上诸般杂乱见解,我就能理解了。
苏大叔
苏大叔
22楼
怎么把我这个真正的苏大叔给吸引来了呢?我看了一下,可真热闹。说真的,楼主的确是小题大作了,很明显他从来没被重视过,所以才会这样,大家不要攻击他了。
小粗书
小粗书
23楼
嗯,此人开始顾左右而言他了,转移视线,可是你转到我头上有啥用呢?赶紧去理清思绪和那位苏大叔辩论吧,说什么加班补贴的根本是牛头不对马嘴嘛
苏大叔
苏大叔
24楼
请不要随便抄袭“苏大叔”,你这个“苏大叔耶”可就抄袭我了。这样不好,我要维权。
阮步兵
阮步兵 达人
25楼
哈哈,亲们辛苦了。你们很懂法律,你们懂证据吗?你们的辩驳哪一条是有真凭实据的呢?人多又怎样呢?危机公关不是这样搞的,你们顶得越多,这帖子就越火,你们的名声就越烂,三思啊!谁逻辑混乱网友心里清楚,你们这么兴奋要不我陪你们辩到天亮吧?不准睡觉哦!
苏大叔
苏大叔
26楼
说到证据就更搞笑了,还是得拜托你多读点书啊,兵兵。
苏大叔
苏大叔
27楼
这不失为一件好事,建议双方共同探讨一下,说不定能为推广潮汕文化做出点贡献。这才是正道啊!
苏大叔耶
苏大叔耶
28楼
说得对,可惜此人就是不靠谱,很自以为是。很可能压抑得太久了,释放一下。
kaiwanxiao
kaiwanxiao
29楼
坐等真相
苏大叔
苏大叔
30楼
    阮步兵提到的“一个不懂法律又默默无闻的穷人,如果被人家偷了十块钱之后大喊抓贼,那他一定是在哗众取宠了”这个比喻我也感觉怪怪的,当然,被人偷了十块钱之后大喊抓贼,这个不是哗众取宠而是种正当行为,可问题是,被人偷了十块钱后却大喊“我被偷了十万块钱了”,那就不仅是哗众取宠而是故意诽谤了!不过,本人作这样的比喻也是不对的,因为像李记者那种作法,根本就不涉及个“偷”字,而是引用或者借用、参考等等,之所以作这样的比喻完全是顺着你的语调出来的。特此也向李记者表示个歉意。
    另外,我也想给阮先生提个醒,草根名人也算是名人了,你的作法可谓违背一些常理。
    其一,所谓的抄袭指的是基本上照搬你写的文章(而你的文章还必须是独创的而不是首创的),但你自己也提到,他1820个字里面有近400个字是“抄袭”你的,而看了你的原文中,少说也有一千多字吧,可见,他只是参考或者引用你的个别观点。再者,你写的原文中,难道一点也不需要引用或者参考别人的?再退一万步讲,你所写的文字,难道不需要你的老师来教你,但你写文章的时候,有提到过某某老师教的吗?这么粗浅的道理难道不懂。
    其二,李记者写这篇文章,是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必须做的事情,而他的职责就是让读者多了解一些信息、一些知识,所以一篇文章他必须多方了解后才写出来。所以,他除了引用你的之外,也引用了别人的观点。而他的这种作法除了绝对允许之外,还是提倡的。而你却公然发难。普通理解是你不懂事,气量狭窄,更深一点来理解,则的确是哗众取宠,想借此成名。
    其三,你在回复其他网友时说到,你不懂法。在此我想对你说,不懂法就可以随便滥用法律武器吗?打个比方,菜刀是用来切菜切肉的,可你的菜刀却用来砍人。这就是滥用菜刀。在自己没弄清什么是“抄袭”的时候,却在网上公然发表别人抄袭你的言论,而且还直呼其名,甚至把特区晚报也点上了。你想想看,如果人家想跟你计较的话,那么随时可以告你诽谤的!
    其四,你在回复中提到,“李德鹏本人已经私信我,承认抄袭并向我致歉,态度诚恳”,既然如此,已经表示李记者是个非常老实而且非常大度之人,也可以看出,他其实是看得起你的!你还想咋的,你为何不能端正你的态度,难道真的想让他给你公开道歉?否则就要怎么怎么?难得你自以为你是玩弄文字的?个个都玩不过你!简单点说,你是得势不饶人,再深一层讲,又是想哗众取宠。
    好啦,就说到这里,希望你好自为之。我建议你,最好的办法是向广大网友也包括李德鹏表示歉意、表示友好,然后找个时间跟李记者聊聊,态度诚恳一点,彼此共同为推动潮动文化作出一点努力,而不要采取这种哗众取宠的作法!人要想出名不是件坏事,但如果想不择手段踩着别人的肩膀而成名,那就是坏得很。
阮步兵
阮步兵 达人
31楼
 回苏大叔:

还真没完没了了。对于贵团队的毫无逻辑、偷换概念、避重就轻、吹毛求疵、强词夺理、凭空臆测的辩驳,我本已觉得没必要回驳的,因为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公关上,贵团队的手段和水平都相当低劣,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辩驳起来十分无趣。如果你们的挑衅还是这么没水平的话,我不会再回应你们了。

 

非常感谢贵团队一直强加给我的“哗众取众”的动机,再怎么“哗众取宠”也改变不了李记者抄袭我的文章的事实,我的文章质量和我的人品也改变不了李记者抄袭我的文章的事实,请公开道歉,完事。如果继续纠结,那该咋办咋办吧。

 

至于苏大叔的质疑,基本上是假定一个不属于我的观点安在我身上然后进行辩驳,我什么时候喊“我被偷了十万块钱了”?如果这样喊我还需要统计原文多少字,抄袭多少字,说话最好有理有据啊,亲。苏大叔说要告我诽谤,告我吧,求你们了!

 

苏大叔说我是“名人”,实在是太抬举我了,在贵团队之前的言论中,我是一个想出名想哗众取宠的一事无成的无名小卒啊,我的文章很普通不值得人家转载啊,我真不明白为何要抄一个无名小卒的文章。

 

苏大叔对抄袭的描述很可能误导大家哦,从苏大叔对抄袭的理解来看,不知道什么是抄袭的估计是阁下吧?该读新闻出版法的也是你们,如果李记者的行为都构不成抄袭的话,我真替你们的法律业务水平感到悲哀。

 

苏大叔似乎分不清引用和抄袭的区别,认为“他除了引用你的之外,也引用了别人的观点。而他的这种作法除了绝对允许之外”,亲,我相信引用是允许的,但引用要说明啊。

 

苏大叔说李记者私信道歉是看得起我,谢谢啊亲,我不需要一个抄袭我的人看得起我,除非他有勇气公开道歉。

 

至于说我滥用法律,拜托看清楚一点,亲,我原帖根本没提过法律,这是你们先说的。我原先也没想到动用法律,只是觉得李记者抄袭我的文章,这样做不好,公开道歉就好了。从你们对法律的理解来看,业务水平实在让我大跌眼镜。

 

苏大叔要求一个被抄袭者向抄袭者道歉,实在滑天下之大稽。跟一个抄袭者能共同推动什么文化呢?不摧毁就好了。抄别人文章去发表,谁踩谁肩膀啊?我怎么不择手段了?我的手段很简单,一个人坦坦荡荡要求李记者公开道歉,不像贵团队拼命掩盖抄袭事实无理取闹分散注意力,可见该端正态度的也不是我。

 

我也奉劝你们一句,早日公开道歉,方显李记者和贵报的诚恳与大度,这也是代价最少的方法,比你们一帮人在这里争论划算多了。我就不陪你们玩,如果你们有兴趣就继续吧,你们在这里争赢了又如何?何况只要一争你们就已经输了,你们搞得越大自己损失就越大。

 

  
mick
mick
32楼

继续关注。。。。

但是怎么看都觉得敢以照片做签名的人说话总比某些不敢见人的可信N倍。。

tiantianbinggan
tiantianbinggan
33楼

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飘过,剽窃是可耻的。

最爱女人花
最爱女人花
34楼

我说几句自认为公允的话,请诸君考量:阮先生之《巴浪鱼的滋味》一文,出自原创应无疑问,李德鹏记者的见报文章中引用了阮先生的几段话,也是事实。从这一争端的源起,可看得出李记者应该是一位刚踏入新闻行业不久的新人,难免经验不足,记者写稿需引用他人观点或著述,如果和当事人联系沟通一下,多半能得到理解和支持,另一种做法是署名加上“通讯员”或在文末注明“XXX对本文也有帮助”即可。李记者所欠妥之处便在于此。如阮先生所言,李德鹏既已发私信向你致歉,可见这位年轻人确实是无心之过,并非所谓的恶意“抄袭”,也见其认错的诚意,阮先生大可以宽宏一笑,谆谆教导一番,交个朋友以后多交流请教,这也是对一个年轻记者的爱护和鞭策,但问题却不至于上升到登报公开道歉的严重程度。做学问者更应有度人之量,我拜读阮先生的文章,想象能写出这么乡味浓郁者,心态应也能淡然处世。希望此贴之争拗,能到此为止。

小璇儿
小璇儿
35楼
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飘过,剽窃是可耻的,为吵架而注册无耻。(我也剽窃了,罪过,请允许我向蓝罐曲奇道歉)
苏大叔耶
苏大叔耶
36楼
34楼这位“最爱女人花”的网友可真是说到点子上了,向你致敬。
  我是李德鹏的朋友,当我获悉此事时,第一感觉就是,这个阮步兵也有点太过小题大作了,而且还叫了几个托来帮他说话。我当时就很生气,因为他说抄袭本身用词就不当,而且还公然点名,还要公开道歉。在事实还未定论(也就是他还弄不明白何为抄袭)之前,就公开指责,这本来就已经涉嫌诽谤。所以我建议李德鹏应该回应他,至少也要让不明真相的网友知道事情真相,然后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
  可小李觉得此人虽然行为出人意表,但事出有因,于是,他本着一位尽职的新闻工作者的立场出发,发私信向他致歉,表示由于一时疏忽而没有在文中注明出处及他的大名,希望能够与他见面并向他当面道歉,还特地留了他本人的电话号码给他。但没想到的是,阮步兵把李德鹏的大度、宽容理解为好欺侮,不仅没有打电话给他,而是这样回复他:“当面道歉就没必要了,既然文章是在贵报公开发表的,那就在贵报公开道歉,我看到的话自然会删除网络上所有的声讨帖子,否则还会继续发。大家都是玩文字的,这个是原则,所以我会坚持。”
  大家请看看,这样的回复,是否让人觉得他得势不饶人,是否让人觉得他太过自以为是了。而他称“当面道歉没必要”,却要人“登报道歉”,其潜台词就是说:瞧,我多厉害,特区晚报一个记者只引用了我一些文字,就得公开向我道歉。摆明了不就是想借此成名、想哗众取宠吗!?而且还用到“否则……”这种带威胁性的语言,还自称自己是“玩文字”的!能玩文字很厉害吗,想玩就陪你玩到底。所以,当我们几个看到这样的回复时,真的是气得七窍生烟,于是就在此注册个名,回敬他一下。
  阮步兵,我在这里可以负责任地对你讲,就算你的朋友甚至你的爹娘,看到你是这样对待一个想对你表示歉意、表示友好的人采取这种态度的时候,肯定会对你的人格采取一番新的看法!还有,你别以为你在外地别人就告不了你,当想告你的时候,你很有可能得千里迢迢地回到汕头应诉的。
  另外,我想对阮步兵的几位朋友说句话,帮助朋友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帮助朋友是要为朋友着想的,当自己的朋友行为出现偏差的时候,可要提醒他:别闹了。
苏大叔耶
苏大叔耶
37楼

我希望阮步兵能够态度端正地发表一些见解

睿智小资
睿智小资
38楼

看来看去只有双方本尊加披马甲在吵,唯有本人是中立人士。

对于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李记者做事不够谨慎有失专业,不点明有引用,又不加修改原文引用了作者的某些段落,以为网络资源共享,也许有些人是不会计较,有些人却不然,毕竟是自己辛苦码出的文字。

作者阮先生本人确实有点太看得起自己,此事对方并未因此牟利,作为宣传潮汕传统文化被人引用,应该不算坏事,至多做个善意的提醒,难怪人说文人相倾,大度一些又何伤大雅?本人曾为某届人大写的提案,后来被都市报大篇引用,只觉得是为抒发民意,事情引起重视得到解决目的就达到了,难道还要跟都市报一争长短说你这文是抄我的?

老实说全文发上也不到百块钱的稿费,值得这么有失身份的去执着么?

睿智小资
睿智小资
39楼

李记者的朋友反应太不冷静,P大一点事,值得去吵么,除了你们,你说说这论坛上有谁关心这无关痛痒的P事

xu7500
xu7500
40楼
路过的不懂法的来说几句。
 
李复制别人的文章,不对在先。
李的朋友,太义气(意气)了吧, 犯不着这么长篇大论啊。 还搞什么马甲啊,最讨厌那些新注册的马甲了。有种用你的原本的ID啊!!!
 
顶32楼朋友的话
“但是怎么看都觉得敢以照片做签名的人说话总比某些不敢见人的可信N倍。。”
 
我认为,既然李已承认,并道歉,就算了,登报也就不必了。
楼主大家就各退一步吧。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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