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湾”扩大名称使用范围,用地面积增至21925.19㎡,增至4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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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7 11:32发布于 广东6.2万 |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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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头市民政局发布《关于金沙湾扩大名称使用范围的公告》。
《公告》表示:位于金平区汕樟路西侧与金湖路南侧交界处,由汕头市汇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金平区金砂街道金砂经联社合作开发建设的“三旧”改造项目商住小区,2020年3月经汕头市民政局批准命名为“金沙湾”。
现因建设发展需要,汕头市汇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向西扩大“金沙湾”名称使用范围至金湖路68号地块。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同意“金沙湾”扩大名称使用范围。
向西扩大名称使用范围后,范围东至绿化带毗邻汕樟路,西至金平区金砂街道金砂经联社集体用地、汕头市玻璃厂用地,南至汕头市玻璃厂、汕头经济特区新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用地,北至金湖路。
用地面积由原15694.5平方米增至21925.19平方米,建筑物栋数由3栋增至4栋,其中22层建筑物1栋、28层建筑物3栋,总建筑面积由原88171.64平方米增至125155.3平方米。
金沙湾二期设计方案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