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文!明确今后老旧小区以微改造为主!炒作老旧房产博拆迁悬了
旧改与拆迁相伴相随,有人希望通过旧改来改善老小区的居住环境和质量,有人则期盼着家里的老房子拆迁“一夜暴富”。
但如今,那些打着入手“老破小”搏“拆迁补偿”算盘的人们恐怕得醒醒了!
日前,广东省住建厅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范化提升质量和效果的通知》文件,明确今后老旧小区以微改造为主,并清楚列明一份负面清单,坚决杜绝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名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老树等行为。
这意味着,今后通过大拆大建的旧改获得拆迁补偿的机会微乎其微。
这份《通知》,是对此前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的落实与响应。
通知指出,负面清单是各地开展改造工作的底线要求,各地要对照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依法依规开展改造。
在负面清单里,有几条内容值得关注:
一、确定年度改造计划未从当地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层层下指标、搞“一刀切”,超过当地资金筹集能力、组织实施能力,盲目举债铺摊子、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二、将不符合当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条件的小区纳入改造计划。
三、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名,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老树。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随意更改老地名。
四、(对于有历史价值的老城区)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随意拉直拓宽道路,修大马路、建大广场。
简而言之,今后,老旧小区以微改造为主,如水电煤气、外立面整饰,以及对商业、物业等环节的升级完善,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为旧改加“砝码”,吃到旧改红利的人未必是你
“想借大拆大建、旧改搏拆迁补偿?这种想法很危险!”某业内人士分析,之前老城改造是风口,也有利好政策,不少人准备择机进场,想赚个盆满钵满。“但现在不同,政策风口变了。能吃到旧改红利的人,未必就是你。”
事实上,在住建部有关城市更新防止大拆大建的63号文中,有三个要求是旧改工作中无法回避的,尤其是旧城:
一、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二、老城区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
三、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乌桥西堤呢?
老小区早晚需要拆迁改造的,必竟太老了,房子破旧不能住人,也同时影响城市整体形象,只有那些不太老的或没有成片需要改造的不能处理,其他还是要看整体小区情况来定,不会一成不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