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居委被罚超250万!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建设农民公寓

据信用中国官网显示,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潮南区成田镇溪东社区居民委员会被罚253.534218万元,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被罚3.1950万元。
经查实,2019年11月至2021年12月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潮南区成田镇溪东经联社农民公寓,该项目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69772.38平方米。
其中:一期工程共7栋住宅楼(1-5栋、8、9栋)及一层地下室;二期工程共2栋住宅楼(6、7栋)及一层地下室,一期、二期工程住宅楼均为25层,项目内包括园林景观绿化,目前两期项目已完工未验收,至目前均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期项目合同价为181375316.68元,二期项目工程合同价为45797787.87元。其中部分建设内容于2020年10月23日被汕头市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已处罚部分进行核减,核减后未处罚项目工程合同价183123306.54元(一期项目未处罚工程合同价款140518238.75元、二期项目未处罚工程合同价款42605067.79元)。
根据相关规定——
对潮南区成田镇溪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3%的罚款,罚款合计238.060299万元(其中一期罚款182.673711万元、二期罚款55.386588万元),并责令潮南区成田镇溪东社区居民委员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对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陈大庆按单位行政处罚金额的6.5%进行处罚,罚款15.473919万元(其中一期部分罚款11.873791万元)、二期部分罚款3.600128万元)。
以上两项处罚合计253.534218万元。
此外,对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处以3万元的罚款。对该单位直接责任人员蔡义华按单位行政处罚金额的6.5%进行处罚,罚款1950元。
以上两项处罚合计3.1950万元。
本文信息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