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火车客站综合大楼启动征收,西站房改建项目动工

昨天(2月17日),龙湖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
征收房屋地点为泰山路东侧汕头火车客站综合大楼(含南北附属楼),上述范围内的房屋被依法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如有遗漏,以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为准。
签约期限自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止。
补偿安置对象为:征收范围内拥有合法权属证明的被征收房屋的国有产权人、个人及单位产权(非国有产权)人以及广东省广梅汕铁路总公司。
补偿方式包括:
1.房屋权属人为广东省广梅汕铁路总公司部分,根据相关协议,采取实物置换补偿方式,一般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及搬迁时限奖励之和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评估价,结清差价。
2.国有产权人、个人及单位产权(非国有产权)人部分,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房屋征收货币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市场评估价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房屋市场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具体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龙湖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后30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采购程序,在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中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公示。
2.被拆迁户搬迁安置补助,参考《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5%计算。
3.对于按时限要求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于15日内完成搬迁的被征收人予以搬迁时限奖励,金额按被征收人拆迁补偿总额的10%计算。
据上个月龙湖区铁路项目办公室发布的汕头火车客站大楼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告可以看到:
汕头火车客站大楼总面积109875.60平方米,使用土地面积198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综合,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权属来源为转让,建成于1998年7月,初步调查结果涉及拆迁户330户。【详情】
另据@城视汕头 消息,汕头火车站西站房改建项目已开始动工。
近日,龙湖区委书记蔡向鸿、区长黄晓欢带队到辖区铁路项目征拆现场,实地督导检查征拆工作。检查组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高效有序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本文信息来源:龙湖区人民政府、@城视汕头、龙湖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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