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农村危房改造,市级以上补助资金标准有调整

汕头料姐
达人站务
2023-10-21 08:40发布于 广东2.4万 | 评论 1
免责声明:平台用户发布的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所引发的异议及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涉侵权联系本站处理。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汕头市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市级以上补助资金标准的公告》,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对我市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市级以上补助资金标准进行调整。有关调整如下:
市级以上补助资金按照中央、市两级共3万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不区分改造类型),其中:
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金平、龙湖、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拆除重建每户补助2.9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1.5万元;南澳县拆除重建每户补助2.7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1.45万元。
市级财政补助标准为:金平、龙湖、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拆除重建每户补助0.1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1.5万元;南澳县拆除重建每户补助0.3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1.55万元。
据了解,经各区(县)摸查核实,2023年汕头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70户,改造实施时间为9月30日前全部开工,11月底前全部完工。
要加大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