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驮”了8瓶石油气?!汕头这辆摩托看似“神力满格”,但车主想过安全隐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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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0 13:542.4万 | 评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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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上午,交警机动巡逻大队五中队民警和辅警在中心城区金湖路金湖桥东侧下桥处附近开展查处“摩电”交通违法专项行动。上午10时许,一辆号牌为粤D/SB4××的两轮摩托车运载8个液化石油气瓶通过金湖桥自西往东方向行驶而来,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
被查的这辆红色太子摩托车在车辆后座上安装了简易铁架,还在左右两边各挂上3个气瓶,又在后座上横向放置2个气瓶,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根本谈不上固定和稳定,在车流中行驶犹如一个移动的“定时炸弹”。
经查,驾驶人刘某是安徽省人,持有准驾车型为C1、D的机动车驾驶证。执勤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刘某“违反规定运载危险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同时责令其立即卸货转运,消除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运输石油气等危险化学品必须由专车专人配送,不得擅自改装车辆进行运载。两轮摩托车的稳定性较差、有效荷载不大,行驶过程中稍有不慎即可能摔倒,一旦因猛烈撞击引发钢瓶爆炸,将对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来源:汕头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