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女子难忍长期家暴起诉离婚未获准,一年后再遭家暴时刺死丈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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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3 11:073.1万 | 评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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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45岁女子许某琴婚后多次被丈夫殴打,于2019年5月起诉离婚。同年7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20年6月15日23时许,丈夫郑某松用手掐住许某琴的颈部,许某琴持剪刀捅刺郑某松,至其松开手才停止。
许某琴报警并如实交代故意伤害的事实,案后多次向郑某松亲属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法院最终认定许某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来源:时间视频
丈夫郑某松用手掐住许某琴的颈部,许某琴持剪刀捅刺郑某松,至其松开手才停止。
如果松手后有停止,为什么不算是正当防卫?被人掐住颈部没有生命危险吗?
杀一个人才判三缓三,说明法院对自己前期的过错是有亏欠的。
我很奇怪中国的婚姻法,既然结婚是自由的,为什么离婚就能法律限制呢?
所以原先为啥会判不予离婚?
为何家暴法院可以判决不予离婚?法理依据何在?
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
非要等到发生了悲剧之后,再来扼腕叹息,再来判定谁是谁非,是不是已经违背法治社会的初衷?
离婚!一个月观察期,为什么?干吗要多此一举!放屁脱裤子!都是成年人脑子清楚得很!既然二人就算冲动离婚!想要在一起不是可以复婚吗!
[Modified By 潮汕鼠壳粿 On 2021/12/14 17:21:12]
潮南区人民法院难逃其JIU,中国法律明文规定,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不合适不能强迫他人在一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