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相关道路主管部门,要做好回避社会责任风险意识,这样的道路,没有设置道路危险预告标志,一旦出现交通事故,ZF有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而相关责任人可能被告不作为。这是公务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和行业知识,设置几块危险预告牌,费用还不用几千元,减少了主管部门的责任,同时也提醒了过往司机注意安全,两全其美的事情,为什么就没人去跟进呢?难道他们不在乎?还是不懂?[Modified By 草丝刀 On 2009-5-11 8: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