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如何?最新数据出炉
近日,汕头住建局发布《汕头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将2021年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一系列数据进行网上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699家,净增单位297家;新开户职工3.47万人,净增职工1.37万人;实缴单位5210家,实缴职工28.75万人,缴存额53.9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05%、5.00%、11.23%。2021年末,缴存总额454.4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48%;缴存余额154.34亿元,同比增长8.7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1年,12.2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1.57亿元,同比增长19.1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7.01%,比上年增加5.14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300.0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08%。
(三)贷款。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1万笔23.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5.53%、63.28%。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4.99亿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12万笔200.29亿元,贷款余额124.4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0.95%、13.06%、7.0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0.65%,比上年末减少1.32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1家。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394笔17,002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96,22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9,329.51万元。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2,274.07万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550笔114,760万元,累计贴息5,993.39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1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万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万元。2021年末,国债余额0万元。
(五)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14,486.66万元。其中,活期118.81万元,1年(含)以下定期168,000.00万元,1年以上定期110,000.00万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6,367.85万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0.65%,比上年末减少1.32个百分点。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46,818.72万元,同比增长8.45%。存款利息8,281.0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8,534.72万元,国债利息0.00万元,其他2.9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27,776.90万元,同比增长7.92%。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2,400.18万元,归集手续费1,244.0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858.60万元,其他2,274.09万元。
(三)增值收益:增值收益19,041.82万元,同比增长9.23%。增值收益率1.28%,同比增加0.00%。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14.5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31.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990.96万元。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01.9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896.24万元。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12,447.8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3,306.8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1,292.27万元,同比减少2.51%。其中,人员经费948.34万元,公用经费39.83万元,专项经费304.10万元。
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5.31%,国有企业占18.80%,城镇集体企业占0.28%,外商投资企业占5.2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8.7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4%,灵活就业人员占0.00%,其他占0.00 %;中、低收入占97.40 %,高收入占2.6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3.81%,国有企业占9.86%,城镇集体企业占0.91%,外商投资企业占8.7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2.4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18%,灵活就业人员占0.00%,其他占0.00%;中、低收入占 99.72%,高收入占0.28%。
(二)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5.5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24%,租赁住房占3.58%,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8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60%,出境定居占0.00%,其他占1.1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62%,高收入占3.38%。
(三)贷款业务。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0.93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7.79%,比上年末减少2.1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1,624.03万元。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2.26%,90-144(含)平方米占71.52%,144平方米以上占16.22%。购买新房占85.2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0%),购买二手房占14.7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0%),其他占0.00%。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9.0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0.9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0%。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0.73%,30岁-40岁(含)占41.13%,40岁-50岁(含)占30.36%,50岁以上占7.7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8.75%,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25%;中、低收入占96.85%,高收入占3.15%。
(四)住房贡献率。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5.55%,比上年增加18.6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