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物业公司涉嫌侵占、挪用小区公共收益?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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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0:10发布于 广东3610 |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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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网友留言,提到龙光物业涉嫌侵占、挪用小区公共收益的情况。
网友表示,物业公司从2023入驻和璟阳光雅园小区,出租业主共有部位获取收益两年多。
物业须公示“公共收益使用计划书”。物业直至2025年6月,才公布2024年小区公共收益4,924元,为电梯电子屏20个广告位收入。而出租给丰巢快递、净水器、大门口充电桩、电梯轿厢内塑料框架广告位的公共收益,涉嫌被物业公司恶意侵占;且未按规定设立专用账户;未按规定时间公示;使用3446.8元公共收益,未按规定公示使用计划书。
对此,潮阳区回复称:
潮阳区住建局已向该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严格规范公共收益的管理,尽快完成专户开设,并在开设后对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公示。
本文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