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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来了!汕头加力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和家电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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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10:17发布于 广东3.5万 阅读 |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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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头市商务局发布了两则活动公告,涉及到加力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和家电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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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力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


公告中提到:在2024年9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加力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活动,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且在汕头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的,向消费者发放一次性购车补贴。同一辆新车不得同时享受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和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补贴标准如下:

符合享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条件的对象,根据新购车辆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含税价格分三档进行补贴:

第一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9000元/辆,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

第二档: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13000元/辆,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

第三档:购车价格25万(含)以上的,新能源车补贴16000元/辆,燃油车补贴15000元/辆。


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


公告中提到:2024年9月9日起启动8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活动,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3类产品的补贴以及线上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分步实施。补贴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对个人消费者(简称“购买人”)向参与活动的我市家电销售企业交售旧家电,并新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冷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和便捷式计算机)、热水器(含电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


结合广东实际,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等3类产品给予补贴,手机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0%,每件补贴不超过1000元;平板、智能穿戴设备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其他活动详情请参考汕头市商务局最新公告。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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