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而告之,为了目的而不择手段的广而告之!现在的广告是见缝插针式的在各媒体中为我们所见,但是,也听说了害人不浅的事件发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真正见到值得相信的广告!法律方面什么时候才能对广告害人事件有个交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