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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汕头一楼盘销售催促业主买车位,无车位不能临停?官方: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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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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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现在的物业服务公司都忘了物业服务的本质、宗旨、目的及其他职责了。现在是将公共物业产权能出售就尽量出售变现了。

来自 @有事要问 的回复

  "公共物业产权" ,错误 。公共物业产权指分摊进小区住户的公用面积,分摊的公共面积的车位是不能单独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开发商敢二次出售乱卖发证机关就是区县的国土房产部门也会不予办证;公共的能停车的位,包括已分摊进公用面积的小区通道、绿化带旁、甚至非法占用消化通道物业划个位出来收租停车的”车位“,那种永远不能办证只能临”租“;所有能独立出售、独立办证的车位、车库,都是按小区规划设计的比例配置要求建设,用于出售或租给住户的,当然如果开发商全部不想卖仅租估计也会同样有部分住户想买车位的住户 不同意。小区单位办证的车位和商铺平样都是开发配套建设的、单独办证的待出售物业,我们能看到现在部区小区的商铺可能卖不出去开发哪怕想自己出租, 都没有人想租它的。

       成年人,要懂得所有资源都是通过以钱为主体的交换物得到的,按你们年轻人时髦点叫不要想不花钱或少花钱“白嫖”。开发商按要求配套建设车位优先出售给小区 内住户,住户不要也可以向小区外出售,都不要买想向开发商”强租“或是白停仅收停车费甚至进一步要求它低价出租,那开发商建配套车位是为了学雷锋??
     我还是那句话,保护一切合法房产权益就是在保护你、我自己的权益,它要卖你想让它不卖仅能租,估计租价稍高你还要说它”奸商“;那换成你我自己的持证合法车位如果有人说你自己不停必须每月200元租给我,不能浪费资源?  你说你自己面临时会是什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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