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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报料追踪】网友曝光有人用摩托车占用公共停车位,交警部门已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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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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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区,这种摩托车占用汽车停车位的现象比较少见;市区比较普遍存在、比较需要交警“加强巡逻,还车位于公众”的现象是小车在人行道上违章停车,占用人行道、占用盲人的盲道停车,占用人行道上交警部门划定的摩托车、脚车停车位停放小车,是太太太 严重了。市区人行道的乱停小车是乱、多到 什么情况,生活在这里的每个人天天看到;市区的每一条人行道都需要交警部门24小时“加强巡逻,还车位于公众”,按《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0条、第82条以及《道交法》第93条给予处罚,楼主所拍摄的摩托车占位如果找得到车主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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