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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再问摩托车能否重启实名登记,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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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在人大提案的两位代表先要把”电动摩托“和“电动自行车”两种概念分清才能把要求提清楚。什么是电动自行车,有脚踏的能踩动就是自行车,电动的没脚踏的就是电动摩托。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完全无关,不能对套电动单车的标准去衡量电动摩托是否超标。
符合99年旧国标20公里、40公斤上限,在入牌“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现阶段在全市是可以入牌的,不用这两位代表再提什么案。对20公里、40公斤上限的入牌标准我理解就符合标准能入牌的电动单车就完全不适合在市区代替摩托车使用,一句话能入牌的就不能开。虽然具体入牌执行时听说 会更宽松一些。
市区目前市民呼声比较高的首先是要求燃油摩托车在市区以个人真实身份入牌在市区内合法驾驶,而不是开只“三区一牌”写别人名字的摩托在市区间接合法;其二是电动摩托车的入牌,电动摩托在2014年是曾经全市开放入牌发证买交强险,合法期限太短,2014年这个政策希望延续和深化放宽,就是重新按2014年的标准开放入牌。第三所谓燃油助力车这些车实质上就是小排量的燃油摩托车,这些助力车的管理标准应该是基本上参照摩托车。
最近,交警对摩托车的整治较严市民对市区摩托车开放入牌的呼声也随之高涨。话来回来,即使摩托车、电动摩托能入牌还是要持E证驾驶,这是全国性法律的统一要求。全市大量想开摩托又没E证的同志还是要尽快去考证。

[Modified By st卤面 On 2017-1-13 1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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